注意!六月一號起汽機車怠速開罰上路
2012-06-04
瀏覽人數:1718


記者何沛霖/高市報導

 

停車怠速不得超過三分鐘的宣導期已結束,6月1日起要開罰。高雄市環保局從3月1日起持續宣導,累計達三萬二千多輛次,且已增購紅外線熱像測溫儀,將針對怠速車輛執行稽查及勸導作業。

環保局李穆生局長強調,開罰不是目的,重點是宣導停車熄火的觀念,因此,環保局稽查人員會先以紅外線熱像測溫儀對車輛之排氣管進行溫度測定之拍攝存證,若發現有停車未熄火之車輛,也先會行勸導,要求民眾配合停車即熄火,若遇勸導無效之車主將依法告發,處以新台幣1,500元以上、6萬元以下罰緩

 

「機動車輛停車怠速管理辦法」中也已考量特殊狀況,訂定出相關規定,包含幼童專用車、遊覽車及大客車則可於乘客上車前十五分鐘啟動引擎;作業中的吊車、消防車、救護車、警備車、垃圾車、灑水車等特種車或裝載卸貨的冷凍車、作業中的新聞轉播車、排班候客的前三部計程車等,擬定為排除車輛;且交通管制、道路壅塞致停車怠速的車輛也可排除,因此停紅燈並不會開罰。

環保局呼籲用車的民眾,停車熄火只是一個動作,稍稍改變您的駕駛習慣,不僅可減少廢氣的排放,更能提升空氣品質,維護大家的健康。只要運用一個指尖的力量,讓您在油價高漲的時期,就能達到「健康、環保、省油」三大功效喔。(新聞來源/NOWnews台灣味)